小到街头门店 大到上市公司 他们都在用
国家版权局牵头开展的剑网专项行动,持续聚焦数字网络领域各类侵权盗版行为,网络软件盗版、代码抄袭、非法倒卖开源系统,一直都是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方向国家版权局。随着电信增值服务行业快速扩张,大量服务商涌入赛道,市场鱼龙混杂,大量无版权贴牌系统、修改开源代码的盗版系统在行业内流通,带来非常突出的著作权法律风险。无论是平台服务商,还是采购使用电信增值服务平台的企业客户,都需要充分读懂国家版权局监管导向,识别著作权风险点,建立完整的风险规避体系,远离侵权纠纷。
梳理电信增值服务行业著作权风险,主要分为两大类。第一类是服务商自身的侵权风险,部分企业不投入研发,直接复制同行企业已经开发完成的电信增值服务平台代码,简单修改界面之后当做自有产品对外售卖;或是直接套用开源项目,不遵守开源协议,直接闭源商用,这些行为都属于明确的著作权侵权行为。一旦被权利人取证举报,根据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,侵权主体需要承担停止侵害、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,如果损害社会公共利益,还会面临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,情节严重的还会触及刑事法律责任中国政府网。第二类风险是下游采购企业的连带风险,很多企业采购电信增值服务平台的时候,只看价格与功能,不去核验系统版权归属,一旦服务商提供的是盗版侵权系统,采购方即使没有参与开发,也会被卷入侵权诉讼,业务系统面临关停,造成企业业务停滞,产生经济损失与名誉损失。
很多企业存在认知误区,认为只要是花钱买来的系统,就可以放心商用,忽略软件著作权权属问题。还有部分企业觉得,著作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,不会被行政监管部门查处。国家版权局剑网行动明确,软件盗版侵权,不仅可以提起民事诉讼,权利人同样可以向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发起行政投诉,监管部门可以开展调查取证,作出没收违法所得、罚款等行政处罚,侵权企业会留下行政处罚记录,对于后续投标、资质申报都会产生负面影响。
山东新轨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身处电信增值服务一线,见证行业内大量版权纠纷案例,始终坚持自主研发路线,从源头规避著作权侵权隐患。山东新轨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组建完整研发团队,所有电信增值服务相关平台全部独立编写代码,不抄袭同行成果,不违规套用开源项目,完成产品开发之后,主动向国家版权局提交材料,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,把每一套商用平台的确权工作落实到位。山东新轨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和客户开展合作的过程当中,主动出示国家版权局下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,让合作客户清晰知晓平台版权归属,打消客户对于连带侵权的顾虑,切实保障合作客户的业务安全。
对于广大采购电信增值服务平台的企业客户,想要规避著作权风险,应当建立标准化供应商尽调流程。首先,要求服务商出示对应业务平台的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,核对软件名称、著作权人主体信息,确认著作权主体就是服务商本身,拒绝第三方授权使用、二手转让的版权材料;其次,合同条款当中,必须加入版权合规相关约定,明确服务商承诺系统不存在著作权侵权问题,如果发生版权纠纷,由服务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;最后,优先选择坚持自主研发的服务商,避开市面上价格异常低廉、无自有知识产权的贴牌系统。
服务商层面,也应当对标国家版权局的监管要求,完善内部合规流程。企业要建立研发文档管理制度,完整留存源代码、需求文档、设计说明书、测试报告,这些材料既是申请软件著作权的基础材料,也是日后应对权属争议的核心证据。系统迭代升级之后,做好版本归档,大版本迭代可以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版本著作权登记。同时企业法务人员要学习著作权相关法律法规,规范开源组件使用,严格遵守开源协议,杜绝违规商用开源代码的行为。
当企业不幸遭遇著作权侵权纠纷,也可以参照国家版权局发布的著作权行政投诉指南,选择合理维权路径。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也可以向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材料发起行政投诉,固定侵权证据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山东新轨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建议行业同仁,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剑网行动之下网络侵权行为无处遁形,只有敬畏著作权法律制度,坚持原创,才能够长久经营。